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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一批资产处置的公示

2021年01月18日 09:18

校属各单位:

我校理学院等单位有一批报废资产现已无法正常使用,经设备部门认定上述设备已达到报废年限,经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拟作报废处理。

该批设备共1265台(套),资产原值6091499.92元。根据《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文件要求,该批报废设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我校委托拍卖公司对我校报废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并在十堰晚报发布了拍卖公告。

公示期为2021 年 1 月 18 日 至2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致电纪委(电话823879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8207112)反映。

附件:

1、申请处置资产明细表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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