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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二批资产处置的公示

2021年01月18日 09:39

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机关事务局关于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1年公务用车更处置计划的函》(鄂管车函【2020】60号),经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我校拟对一台公车作公开拍卖处置。

该批设备共1台(套),资产原值315654元。根据《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文件要求,该车辆处置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我校委托拍卖公司对其评估并进行公开拍卖,拍卖公告在相关网站和媒体发布。

公示期为2021 年 1 月 18 日 至2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致电纪委(电话823879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8207112)反映。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月18日

上一条:资产调剂公告(2021-01)

下一条:关于2021年第一批资产处置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