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经使用单位申请、第三方机构鉴定、校党委常委会(汽院党纪〔2024〕18号)审议同意,拟对合计面积412.96m²,合计原值346244.83元的雅苑餐厅、开水房和热交换站老旧危房进行拆除处置。
现对该批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2日至7月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致电纪委(电话823879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8207112)反映。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