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院资通〔2020〕1号
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寒假即将到来,为保障学期末及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防范制度》,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期末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在假期前对本单位各级各类实验室(实训中心)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治理工作。对照《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见附件2),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建立安全自查台账,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和整改记录(见附件2),并存档备查。
二、在实验实训教学活动开展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教学过程中,指导教师要加强指导和检查,监督学生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提醒每个学生,禁止在无教师监管的情况下让学生自行操作,确保每位学生安全。
三、涉危险化学品的各教学单位应强化对剧毒、易燃、易爆、易制毒、易制爆与腐蚀性等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做好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文档记录。
四、寒假期间确因教学(或竞赛)、科研、施工等需要使用实验室的,学院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指导教师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人值守,严禁学生在实验室留宿,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五、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等(必须通电的除外),关闭好门窗并张贴封条,做好安全措施。
六、各学院要切实做好期末寒假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巡查。
附件:1. 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
2.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教务处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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