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确保我校教学、科研供电可靠性,经国网十堰供电公司东风(十堰基地)供电设施分离移交项目部实地勘察,选址为我校校园建设与管理处长期闲置的3#热交换站”,经论证需拆除房屋并在原址建立一级开闭所。“3#热交换站”房屋(共计1栋,144.16㎡,原值103132.06元)拟按报废的方式进行拆除。
根据《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文件要求,该报废房屋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0 年 9 月 14 日 至2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致电纪委(电话823879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8207112)反映。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