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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公告

2016年04月15日 00:00

 

 

为规范我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工作,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质量,保证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择优选择若干家,建立我校代理机构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供应商资格登记范围为能够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提供政府采购(含政府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代理服务。 

二、申请入库单位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依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且主营场所在武汉市或十堰市; 

3、近三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停标的不良记录。 

三、申请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1、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审批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 

3、代理机构简介(主要包括公司成立时间、资质、法定代表人的学历、职称、资格及从业人员的学历、职称及注册资格等情况,公司的设备配备情况、办公场所等);招标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依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在线打印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湖北省政府采购分网登记的页面信息并加盖公章; 

5、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并承诺在今后的招标代理活动中严格遵守相关的招投标法律法规(附件3); 

6、申请单位近两年在鄂高校主要业绩情况(见附件4); 

四、入库程序及管理 

1、请申请单位将电子版申报资料于  4月  15日  至  4月  25日  内发送到指定邮箱,所有申报资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且密封后骑缝盖章,  4月  30日  前送到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单位所报资料逐一审核,择优选择入库候选单位。 

3、对入库候选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举报投诉的,成为入库单位。 

4、我校对入库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在服务过程发现有违规、违法行为,我校有权终止服务合同,代理机构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从代理库中除名。 

五、有关要求 

1、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单位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据不足,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可能导致不能入库。 

3、申请单位应严格按要求时间报送,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67号 

联系人:李老师 华老师;联系电话:0719-8207156   

电子邮箱:qyzcc@163.com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016年4月15日

上一条: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公开征集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结果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