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院资通〔2019〕4号
关于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认真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汽院保发[2019]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学校拟组织开展实验室技术安全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梳理本单位所属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逐条对照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2、各学院需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填写《实验室技术安全隐患台账》(附件2),于9月3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如有亟需整改的隐患,需7月10日前报送。
3、学校将组织对各学院提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对于学院能自行整改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与时限;对于学院无法自行整改的隐患,学校将视情况纳入实验室技术安全建设项目实施。
联系人:曾小岩联系电话:8207183
附件1:实验室技术安全检查项目表
附件2:实验室技术安全隐患台账
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