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经使用单位申请、专家小组技术鉴定、国资处审核、校党委常委会((汽院党纪〔2025〕2号)审议同意、资产评估和委托拍卖,拟对汽车智能制造学院大车间13台件,原值4273111.00的设备进行公开处置。
现对该批资产处置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4日至3月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致电纪委(电话823879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8207112)反映。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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