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育强国建设项目规划及年度资产处置工作安排,经使用单位申请、技术鉴定、校党委会审议同意,拟对以下资产作报废处理:
1.对校区北侧教育强国规划区域内建筑面积合计3308.74平方米,原值2,892,723.52 元的9栋房屋进行拆除。
2.对已超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原值合计6,927,457.60元的799台件设备及软件作报废处置,原值合计519,954.00元的7台驾校教练车作报废处置。
根据《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鄂教财【2018】5号)文件要求,该批资产处置事项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同时我校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拟处置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委托拍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发布拍卖公告。
公示期为2022年5月19日至2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致电纪委(电话8238793)、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8207112)反映。
附件:
1、申请处置资产明细表
2、公告网址:
https://paimai.caa123.org.cn/pages/lots/profession.html?lotId=1031738&meetId=130636#AuctIntroduce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5月19日
下一条:资产调剂公告(202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