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为合理调配校内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浪费,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拟对部分资产进行调剂,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济管理院申请将部分已超过使用年限的若干资产(见附件)进行处置,本着先调剂后处置的原则,希望校内有需求的单位与使用单位或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办理调剂使用手续。
二、公示时间:2021年9月18日—9月27日
三、联系方式:经管学院董老师 ****8784
国资处设备科郭老师****7112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17日
附件
调剂资产明细
名称 |
图片 |
数量 |
备注 |
钢制书架 |
5组 长*宽*高 4.5*0.45*2.0米 |
档 案 馆 5组 已完成调剂 |
下一条:资产调剂公告(2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