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调剂公告(2021-02)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为合理调配校内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浪费,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拟对部分资产进行调剂,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学院申请将部分已超过使用年限的若干资产(见附件)进行处置,本着先调剂后处置的原则,希望校内有需求的单位与使用单位或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办理调剂使用手续。
二、公示时间:2021年3月29日—4月15日
三、联系方式:理学院院张老师 137****8015
国资处设备科郭老师****7112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3月29日
附件
调剂资产明细
名称 |
图片 |
数量 |
备注 |
铁皮柜 |
14个 2.0*1.0*0.5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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