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公示
校属各单位:
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学工部、后勤管理处等部门有一批计算机、打印机、舞台灯光及桃园食堂餐饮等设备现已无法正常使用,经设备部门认定上述设备已达到报废年限,拟作报废处理。
该批设备原值共计3176294.39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省级贯彻落实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绩发【2015】25号)文件要求,该批报废设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5月11日至1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致电纪委(电话8238793)、资产管理处(8207183)反映。
附件:处置资产明细表附件一、二
资产管理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