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公示
校属各单位:
我校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等单位有一批报废资产现已无法正常使用,经设备部门认定上述设备已达到报废年限,经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拟作报废处理。
该批设备原值共计270万元。根据《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鄂教财【2016】13号)文件要求,该批报废设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7日至3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致电纪委(电话8238793)、资产管理处(8207183)反映。
附件:申请处置资产明细表
资产管理处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