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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范围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办)岗位职责

2023年05月29日 09:07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和政府采购等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落实和监督。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及产权监督管理,做好产权界定、登记、转让及资产清查、评估、报废、处置、清产核资等工作,优化资产配置。

(三)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总账管理,并定期检查督促各资产分类归口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四)负责学校货物(服务)采购合同审核、合同备案及办公、教学设备维修维护。

(五)负责组织政府采购新增资产预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归口部门和承办单位进行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验收、效益考核和开放共享。负责教学科研用进口仪器设备的减免税手续办理,组织开展进口设备的报关、商检及后期监管工作。

(六)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对学校各类国有资产数据库、电子帐目进行管理,做好国有资产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为资产的合理购置、调配提供决策依据。

(七)在职责范围内承担实验室安全相关工作任务和责任;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与处置工作。

(八)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校舍安全相关工作任务和责任;负责学校公共用房的用途界定、调配及使用情况监管。

(九)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申报及落实。

(十)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采购管理、公房管理相关资料的建档归档。

(十一)负责本科室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政教育,落实本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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