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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评标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2013年03月18日 00:00

关于转发《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评标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十堰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评标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的组织填报工作,并于2013年5月6日前,将材料报送校资产管理处。相关文件表格可从校资产管理处网站进行下载。

联系人:李钊;联系电话:8207156

附件:《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评标专家的通知》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评标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随着地方经济和项目建设发展,进入市综合招投标中心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日益加大,为充实完善我市综合评标专家库,满足招投标工作的需求,确保评审质量,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标专家专业征集范围:1、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地质工程、工程测量);2、建筑工程类(土石方、地基处理、设备安装、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钢结构、消防、装饰装修、园林绿化、道路照明、幕墙)3、城市规划类;4、电力工程类;5、电子工程类;6、通信工程类;7、广播电视工程类;8、信息工程类;9、土地整理类;10、水利工程类;11、交通工程类;12、环境工程类。已取得市综合评标专家资格的人员不在此次征集范围。

二、评标专家申报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同等专业水平指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十二年,取得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资格不少于四年;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十年,取得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服从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无不良行为记录;

4、能够认真、公平、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5、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不超过65岁;

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可以采用个人直接报名或集体组织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专家比较集中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大中型企业、行业组织、招标代理机构等,应积极组织本单位或所联系的专家进行集体报名。

四、评标专家申报程序:

1、申请人登陆十堰招标投标网下载《十堰市评标专家申请表》。

2、申请人将填好后的《十堰市评标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送所在工作单位(退休专家交原工作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3、申请人到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业务指导科报名并递交申请材料。书面申请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③-⑦)包括:

①审核盖章后的《十堰市评标专家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两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请在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和工作单位;

③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④申请人学历证件原件;

⑤申请人职称证书原件;

⑥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⑦其它证明材料(从事相关专业的突出业绩等)。

五、征集报名时间:从2013年3月5日起2013年5月15日止。   

六、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专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人员,参加由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的招投标业务、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培训,合格者由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颁发《十堰市评标专家证书》,享有评标专家权利,履行法定义务。

七、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支持此次评标专家的推荐征集工作。

地 址:十堰市北京北路58号海关三楼

十堰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业务指导科

邮 编:442000          联系人:沈德武 孙 玮

联系电话:0719—8683961        传真0719—8683971

附:十堰市评标专家申请表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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